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9月修订)第三章第八条之规定,拟对以下345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9年1月5日
如有疑问,请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29-82628226 02982205875
内容附件: 注销学籍名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