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内转专业办理流程,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条件
(一)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办理转专业一次,转专业时间一般安排在入校学习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
1.学生确有特殊专长,转专业使其更能发挥专长者;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校内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欲跨层次转专业者;
3.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二、基本原则及考核办法
1.转专业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
2.转专业的学生在提出申请后,由所在教学点签署意见,学院审批备案。审批结果于批复后10日内通知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转入专业的报考录取要求;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完成学习计划,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三、申请材料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异动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申请。
内容附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异动申请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