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育厅关于学生信息修改材料要求》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办理在校生学籍信息修改,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对象
成人高考报名时填错的、在校生姓名生僻字、身份证重(错)号变更的、姓名变更的、身份证号码变更(或双重户口注销)的学生。
二、办理流程
1.对于成人高考报名时填涂错误导致录取数据有误或缺失的,由学院招办向该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我院根据修改意见进行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
2.对于学生在学籍注册后发生学籍信息变更的,需提交申请资料需至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对于资料完整且属实的,学院可按规定予以办理;对于资料中存在较为复杂情况不能判断的,请示陕西省教育厅后再予办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3.审核通过后,学籍管理人员可在学信网进行相关数据修改并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材料备案。
三、申请资料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2.新旧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信网学生学籍信息截图;
4.高考(中考)准考证(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5.办理姓名变更的,还需补充提供本人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名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
6.办理身份证号码变更(或双重户口注销)的,还需补充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双重户口注销证明);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提供医院出具的原始医学出生证明。
7.身份证号码涉及跨省变更的,需由所在院校核实无误后,上报正式文件进行说明。
内容附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6日